材料化学教研室教学质量检查制度

         2018-05-14        178

  

    一、期初教学检查

    每学期第1-2周为期初教学检查时间。具体检查内容为:

       1.教学准备情况:主要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和教案等是否完备。

       2.学生出勤情况:任课教师向学院汇报课堂出勤情况。

       3.教材到位情况:检查各课程教材、辅导书等到位情况以及教材、辅导书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规定。

       4.实验室情况:各实验室要按要求做好实验课准备工作,确保实验课的教学质量。

       5.教育实习及毕业论文(设计)安排情况:学期中如有教育实习及毕业设计(论文)安排,要求相关指导教师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。

    二、期中教学检查

    每学期第9-11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,教研室要召开期中教学检查专题会议,要有布置、有检查、有总结。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,针对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。具体检查内容为:

       1.课堂教学质量:教研室主任、教师广泛听课。认真填写听课记录,及时反馈课堂教学信息。组织观摩教学活动,并进行教学方法研讨、交流活动,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。

       2.学生作业:任课教师向教研室汇报学生完成作业情况、含批改情况。

       3.实验教学:组织听实验课、查实验报告、实验记录等。

       4.教学计划执行情况:检查教学计划、教学任务书和教学日志等执行情况。

       5.教育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执行情况:学期中如有教育实习或毕业论文(设计)安排,要把做好教育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作为本学期的一项重要工作,全面深入地检查毕业实习(实习人数及执行情况、学生实习报告等)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进展情况,总结经验,找出存在的问题,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改进工作,以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。

       6.期中考试:期中考试时间原则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三周内,随堂进行。

       7.座谈会:组织学生座谈会,听取对任课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。

    三、期末检查

    期末考试是期末检查中的重要环节,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树立良好学风的基础性工作,为做好此项工作,须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准备、检查与总结工作。具体检查内容为:

       1.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负责试卷的命题工作,要求与往年试卷重复率不超过20%AB卷重复率不超过10%。试题应符合考试大纲要求,试题覆盖率90%以上,难易度始终。

      2.阅卷流水作业,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阅卷和复核。

      3.任课教师对所授课程试卷进行认真分析,找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。

      4.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,平时成绩占30%,期末考试成绩占70%,登分册必须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上交院教务办。

    四、其他检查

       1.对新任教师和新开课教师的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及教案等要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后方可实施。

       2.教研室可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有针对性地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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