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工教研室科研工作制度

         2015-09-24        131

 

化工教研室科研工作制度

 

一、科研工作的管理

由教研室主任、副主任总体负责。

二、科研工作的内容

1.组织审查教师每年申报的各类基金课题,提出申报书中存在的问题,把握初级审查质量关。

2.负责在研课题的进度,阶段性研究工作结果等内容的考核,协助解决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以配合学院对在研课题工作的检查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教研室下一年度的科研工作规划。

三、在研课题的管理

协助学院对正在实施的各类基金课题进行年度考核,协助解决课题负责人在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

四、科研基金的申报

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申报各类科研课题,特别支持和鼓励申报省厅级以上基金课题,力争在重点课题方面有所突破。

五、学生科研工作指导

学生的科研课题是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因此,教研室将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严格的管理。

凡申报院级以上大学生科研项目的学生,应在半年内撰写出综述、科研设计及科研进展计划,经指导老师审查和教研室同意后,在系里做开题报告,否则不准予申报。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科研活动的全程指导,注意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指导材料和成果。

六、科研论文

1.督促教师发表科研论文,教研室主任、骨干教师积极带头撰写并在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。

2.要求教师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。

3.积极鼓励和支持成果鉴定和成果奖的申报。

七、积极开展学术活动,活跃学术气氛

在教研室内部举行学术活动,如教授、博士学术讲座、教师在研科研课题讲解、学生科研进展报告、疑难案例讨论分析等。

八、完善教研室的科技档案的管理

在已基本建立了科技档案的基础上,加大科研工作的管理力度,实行计算机管理,内容包括,每年各种基金的申报及中标情况,成果及成果奖,学生课题情况及答辩论文,在国内上各级杂志上论文发表情况,进修人员的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等。

九、其他未尽事宜按学院和化学系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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